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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岔李家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建设项目(施工标段)
发布时间: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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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岔李家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建设项目(施工标段) 投标保证金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七里铺支行营业部:5;

  本招标项目三岔李家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建设项目已由黄龙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黄行审工发〔2023〕237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第一批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及地方配套解决,招标人为黄龙县三岔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鸿图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1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1)生态堤防/护岸工程:布置联锁块生态堤防0.18km,新建生态格宾挡墙5.05㎞、生态绿毯8.98㎞;(2)构建河滨缓冲带:布置灌木+地被(宽度0.5-2.5m)灌草复合带9.62km;布置芦苇、鸢尾、黄菖蒲(宽度0.3-2.5m)挺水植物带14.02km;(3)河道塘泡型人工湿地:构建矮蒲苇、水葱、千屈菜、梭鱼草 (宽度1.5-3m)表流人工湿地1988㎡,构建格宾+生态置石生态堰6座;

  3.1施工标段:申请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是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在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财务状况要求:申请人须提供(2020-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附注等);

  3.3申请人基本信息在“陕西建设网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其他要求: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资格申请;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的方法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凡有意向的申请人,请于2024年01月04日至2024年01月08日,使用投标CA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确认,确认成功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网上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1月17日09时00分(同资格审查会召开时间);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纸质版递交地点为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五厅三岔李家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建设项目(施工标段)。

  6.2纸质版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电子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按规定上传的,按逾期送达处理。递交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