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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县东新街人行道改造提升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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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招标项目乾县东新街人行道改造提升项目已由乾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乾政审批发〔2023〕10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乾县城乡管理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2工程规模:该项目建设内容为乾县东新街人行道拆除及重新铺装;原混凝土路缘石更换为花岗岩路缘石;铸铁井盖更换为隐形装饰井盖80座;人行道两端增设花岗岩阻车桩500个;对十一条路面破损较为严重的巷道乾县东新街人行道改造提升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单位出入口路面进行挖除重铺;路基沉陷治理800㎡;树坑边框更换为花岗岩树坑边框(1114米);完善道路交通标志牌10套;新增公交停靠站6座。

  2.5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乾县东新街人行道改造提升项目;标段编号:Eos5xnei6001;标段类型: 施工;

  3.2申请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含三级),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企业近三年具有类似业绩;

  3.3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近五年具有类似业绩,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 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录入信息;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类似项目业绩以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网”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信息截图或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证明资料为准;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01月17日08时00分;截止时间为:2024年01月23日18时00分。

  请于2024年01月17日08时00分起至2024年01月23日18时00分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 )下载资审文件。

  7.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1月31日09时30分。

  7.2 投标人需在递交截至时间前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 )不递交纸质版。

  7.3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必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 )上传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为SXYS格式),否则按无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处理。

  7.4 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乾县人民政府网》等媒介上发布。

  9.1资格预审申请人网上填报项目负责人需与资格预审时项目负责人保持一致,如中途变更项目负责人、应在网上填报系统中及时变更;资格预审期间,报名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一致。

  9.2资格预审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等相关信息)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相关信息不一致或不完善、造成投标失败的后果自负。

  9.3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必须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网上递交,网上递交格式应符合《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要求。

  9.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编制、递交、资审现场无法获取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其投标按无效处理。

  9.5 本项目实施“不见面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申请人仅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使用咸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访问地址:()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即可,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资料。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签到或响应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