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G电子官方网站

新闻资讯
放宽建筑类初级职称评审条件
发布时间:2024-02-23
  |  
阅读量:
字号:
A+ A- A

  《实施意见》指出,对专业不对口且实际工作经历、业绩等已达到助工条件的,给予增加一年工作经历即可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师。对取得二级建造师、结构师、建筑师支持其初级职称评审,同意获得一项及以上省优质工程奖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破格申报工程师放宽建筑类初级职称评审条件。

  此外,优先保障建筑企业总部及基地建设用地,支持建筑企业总部办公、科研、培训与工业化生产基地建设,发挥总部经济效益,加快形成建筑产业集群。对符合条件的建筑企业享受建设用地、财税支持、金融支持和人才保障、招商引资等方面优惠奖励政策。

  地址:北京市南四环西路128号院诺德中心3号楼1508-1510邮编:100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