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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长廊(大汉紫道泾渭大道-长陵段)环境整治提升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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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招标项目文化长廊(大汉紫道泾渭大道-长陵段)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已由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管理委员会以西咸秦汉审准〔2023〕1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2工程规模:本次招标包含(1)建设紫道(泾渭大道-长陵段)道路系统;(2)部分节点设计; (3) 道路两侧部分绿化进行提升、修复; (4)标识展示体系;(5)两侧清表工程等。

  2.3 招标范围:文化长廊(大汉紫道泾渭大道-长陵段)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工作内容。

  2.4项目投资总额:4513万元(其中本次招标估算金额约1800万元)。

  3.2申请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申请人及拟委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信用等信息必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上可查询;外省企业基本信息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外省入陕建筑业企业登记信息中可查询,外省企业及拟委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信用等信息须在其注册地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可查询(外省企业自行提供查询截图和查询方法)。

  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于2024年2月19日00时00分开始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等媒介公开发布。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申请人请于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2024年2月19日00时00分) ,至202 4年2月24日0时0 分前可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申请确认并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

  8.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01日09时30分,申请人须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使用编标工具编制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10.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申请人可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变更系统填报拟派项目经理。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网上提交后,所拟派的项目经理应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交易系统”填报确认的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相关信息)一致。

  10.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但将不同时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

  10.3 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工程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

  10.4本项目需使用电子资审文件编制工具编制电子资审申请文件(.sxys 格式),电子资审申请文件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10.5本项目为线上资格审查,各申请人应及时下载相关信息,并按时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SXYS 格式),未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文件(SXYS 格式)的,其资格预审申请无效。

  10.6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资格预审阶段,申请人仅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即可,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资料。

  10.7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在后续投标阶段,投标人除需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外,还需使用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远程线上参加开标会,具体内容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相关通知信息为准文化长廊(大汉紫道泾渭大道-长陵段)环境整治提升项目资格预审公告。lis-o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