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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县陵前镇提升改造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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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招标项目三原县陵前镇提升改造项目已由三原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三行审投【2023】62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三原县陵前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1 建设地点:三原县陵前镇东大街、西大街、南大街、北大街四条大街及高速连接线 工程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沿街建筑立面的改造提升、街道景观的提升改造、街道部分绿化提升工程全段提升改造,设计长度6公里。

  2.3 项目投资总额:2679.53万元,(本次招标估算约2447.48万元);

  2.5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三原县陵前镇提升改造项目;标段编号:E6104223516fqgekevjl001;标段类型:施工;

  3.1 申请人需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企业近5年具有类似施工业绩;

  3.2 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经理近5年有类似施工业绩,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 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类似项目业绩以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网”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信息截图或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证明资料为准;

  3.5 申请人未被列为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为准;

  请于2024 年1月29日0时00 分至2024 年2月3日0时00分。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投标确认。

  6.1请于2024 年1月29日0时00 分至2024 年2月3日0 时00 分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

  7.1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为网上电子版文件递交,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2月23日9时30 分。

  7.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需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不递交纸质版。

  7.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原县陵前镇提升改造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必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上传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否则按无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处理。

  7.4 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平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等媒介上发布。

  9.1 资格预审申请人网上填报项目负责人需与资格预审时项目负责人保持一致,如中途变更项目负责人、应在网上填报系统中及时变更;资格预审期间,报名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一致;

  9.2 资格预审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相关信息)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相关信息不一致或不完善、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自负;

  9.3 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必须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网上递交,网上递交格式应符合《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要求。

  9.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按照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照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要求编制、递交、资审现场无法获取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其投标按无效处理。

  9.5本项目实施“不见面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申请人仅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使用咸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访问地址:()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即可,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资料。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签到或响应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9.6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