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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建筑业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数据勘误的办事指引
发布时间: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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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有关项目数据勘误的要求,若企业需要对通过“贵州省建筑业监管和公共服务平台”已上传到“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的项目数据进行勘误的关于全国建筑业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数据勘误的办事指引,请依照如下流程办理:

  首先,请企业以书面形式将《项目数据勘误申请书》并附《公共服务平台详细数据勘误信息表》提交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业管理处;其中,《项目数据勘误申请书》需写明勘误的理由并加盖企业公章和该项目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批意见及公章,《公共服务平台详细数据勘误信息表》请按照示例详细填写并向电子邮箱提交一份电子版信息表。

  其次,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业管理处审核批准后,转“贵州省建筑业监管和公共服务平台”技术支持单位;技术支持单位对项目数据信息进行勘误(必要情况下,技术支持单位会联系数据勘误申请企业给予配合,故请企业务必在《详细数据勘误信息表》预留相关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第三,贵州省建筑业监管和公共服务平台技术支持单位在完成省级公共服务平台层面的数据更正后,报告贵州省住建厅建筑业管理处,由建筑业管理处向住建部提交正式的数据勘误申请。

  第四,上述整个项目数据勘误过程完成后,企业可自行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业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最终修改结果。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单位、人员变更不属于信息勘误,请按照变更要求办理。lis-og.com